妻子起诉离婚后才发现丈夫资产过亿,这不意味着丈夫对妻子有所隐瞒吗?连自己资产多少都不告诉妻子,这是正常的夫妻关系?在被发现自己资产过亿后,丈夫就表示感情没有破裂。从结果看,这疑似缓兵之计,就是为了留时间,将18套商铺转移到自己与前妻生的女儿名下。财产上对妻子隐瞒,还私下转移财产,这个丈夫不合格,难怪妻子提出离婚。最终,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收入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在另诉中,法院也判决该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秦小紫将18套房产变更登记至秦蓝名下。
不必讳言,夫妻感情破裂闹离婚,财产如何处置、孩子归谁抚养,是最大的两个焦点。特别是此案中,秦蓝至少涉及两段婚姻,而且都生育有子女,情况就更复杂一些。因为,财产怎么分配,给谁怎么给,资产多少是一方面,也代表着一个人的人心,在往哪边倾斜。
按说,如果是自己的财产,给谁不给谁、怎么给,自己有决策权,厚薄有所不均也是人之常情。必须强调,财产是夫妻二人的,丈夫就没有私自处分的权利。他辩称,自己留给和于红所生孩子的资产更多。这一点站不住脚。这里并不是资产给谁多少的问题,而是财产归谁的问题。如果两人离婚后财产分割了,自己那一部分全部给谁,那也是自己的权利。
丈夫还称,妻子20年来没有工作,钱都是自己一点一点赚的。这不仅是否认了妻子20年来所有的付出,也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
主审法官、上海青浦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徐慧说:即便在鼓励女性独立的现代社会,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观念影响,或是出于子女教养、照顾老人的考虑,不少女性选择回归家庭,承担更多的家庭义务,成为“全职太太”“全职妈妈”。在这种分工模式下,女性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却因社会职业发展中断、家庭工作成果价值难以被金钱量化,面临自我发展、家庭价值、职业路径、社会认同等诸多困境。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徐慧认为,对于“全职太太”“全职妈妈”的权益保护,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和改变。而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底线,充分肯定全职一方的劳动价值,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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