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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男子独自养儿17年,最后发现并非亲生令人绝望(2023男子养儿非亲生)

发布时间:2023-06-06 13:31:21作者:小编酱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之意,是每个公民的行为指引。对于夫妻来讲,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履行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亲情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之一,也是最难以割舍的。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却因为自私、贪婪、欺骗等原因,背叛了亲情,伤害了他人。

近日,重庆南岸区法院发布了一起离异男子独自养儿17年发现非亲生的案例,令人唏嘘不已。该男子在离婚后继续为儿子提供生活和教育费用,直到儿子大学毕业后失去联系。该男子因身患重病而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法院最终判决前妻赔偿该男子19.9万元。这是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故事。

重庆男子王超(化名)与前妻林艳(化名)于1991年登记结婚,同年9月3日生育一子王小超(化名)。2002年9月18日,王超与林艳办理离婚登记,并约定王小超由王超抚养,王超承担王小超的一切费用,双方“无债权债务”。然而离婚后,林艳因王小超的教育问题多次与王超发生争吵,并在过程中告诉王超,王小超并非其亲生。

2008年,因林艳再次提及王小超非王超亲生,气愤不过的王超遂带王小超前往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载明:被鉴定人王超与王小超不是亲生父子关系。得知鉴定结论后,王超犹如晴天霹雳,但考虑到从小抚养王小超的感情,且王小超仍是在校学生,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王超仍将王小超作为儿子抚养,继续为他提供生活、教育费用直到大学毕业。

令王超意想不到的是,王小超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却选择了不告而别,王超与王小超、林艳都失去了联系。而此时的王超,已身患尿毒症、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等重病。百般无奈之下,王超将林艳诉至法院,要求林艳退还其抚养王小超期间支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共计19.9万余元。

我们要看到,这个案例中的男子王超(化名)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和爱心的父亲。他在知道儿子王平(化名)不是自己亲生后,并没有放弃对他的抚养和关爱,而是继续承担了他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到他大学毕业。这种无私的付出和牺牲,是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的。王超对王平的爱,并不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而是建立在真诚和善良上的。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父爱不分亲疏,只分真假。

这个案例中的女子林艳(化名)是一个非常无耻和恶毒的母亲。她在与王超结婚期间生育了非夫妻关系所生的孩子,并隐瞒事实真相,在离婚时未告知王超孩子非其亲生。她利用王超对孩子的感情和责任感,让他承担了所有的抚养费用,而自己却置身事外。她不仅背叛了王超对她的忠诚和信任,也背叛了王平对她的依赖和期待。她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母爱不分贵贱,只分善恶。

孩子王平是一个非常可怜和可悲的孩子。他从小就没有享受到完整的家庭温暖和母爱关怀,而是被林艳当作一个筹码和工具。他在成长过程中只有王超一个依靠和支持,但却在大学毕业后与王超断绝了联系,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和动机。他失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也失去了自己的养父。他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孩子不分对错,只分幸运。

本案中,林艳不仅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还隐瞒王小超并非王超亲生子女的事实,在离婚后将本应由其自行承担的费用及抚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均转嫁至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且不知情的王超身上,其行为侵害了王超的人格权利和财产权利。综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法院遂判决林艳向王超支付其在抚养王小超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共计16.9万余元,并支付王超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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